中融人寿等三家险企针对因险资运用比例不当接监管函纷纷做出回应

  • 来源:中国网
  • 时间:2019-12-04 16:34:17

近日,银保监会连发三则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剑指三家保险公司存在保险资金运用比例不当的违法违规问题。三家存在问题的公司为中融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融人寿”)、北大方正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大方正人寿”),以及珠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江人寿”)。

银保监会指出,2019年二季度末,中融人寿其他金融资产占上季末总资产的25.03%;北大方正人寿其他金融资产占上季末总资产的27.22%;珠江人寿不动产类资产占上季末总资产的30.72%,三家公司均违反了《关于加强和改进保险资金运用比例监管的通知》的有关规定。

《关于加强和改进保险资金运用比例监管的通知》规定,为防范系统性风险,针对保险公司配置大类资产制定保险资金运用上限比例。投资其他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合计不高于本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25%。投资不动产类资产的账面余额,合计不高于本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30%。

基于三家公司以上保险资金运用比例不当的问题,银保监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六十四条、《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第六十八条相关规定,决定对三家公司采取监管措施。

具体来看,银保监会对中融人寿采取的监管措施包括两项,一是自接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之日起,中融人寿不得新增其他金融资产投资;二是要求中融人寿加强资产负债管理,提高风险管理能力,改善资产负债匹配状况,及时进行风险预警和制定应对措施,防范资产负债错配风险。

对此,记者联系到中融人寿相关负责人,但对方仅表示险资运用比例问题是由统计口径差异导致,暂不接受更多采访问题。

而北大方正人寿接到的监管措施与中融人寿一致。北大方正人寿方对中国网财经记者表示,公司此次其他金融资产余额占比超比例,属于政策理解和统计口径上的差异。该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对北大方正人寿的业务和绩效构成影响,相关资产比例将于明年一季度重返比例范围之内。另外,北大方正人寿后续将进一步加强对于政策和制度理解,严格按照资产负债管理的监管规则,完善分类细则并且从严落实执行《保险资产负债管理量化评估表》和《关于加强和改进保险资金运用比例监管的通知》。

对于珠江人寿,银保监会决定采取三项监管措施,一是自接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之日起,珠江人寿不得新增不动产相关投资;二是要求珠江人寿要积极调整资产结构,持续监测权益类资产和其他金融产品的投资情况,防止超监管比例;三是要求珠江人寿要加强资产负债管理,提高风险管理能力,改善资产负债匹配状况,及时进行风险预警和制定应对措施,防范资产负债错配风险。

对此,珠江人寿相关负责人认为,公司不动产投资余额超比例主要是新旧统计口径造成。珠江人寿2019年2季度末不动产余额按照旧口径计算并没有超过监管比例,按照新口径(包括应计利息等)计算超监管比例幅度很小,且超比例情况未对公司正常经营造成影响。另外,自今年3季度起珠江人寿按新口径计算的不动产资产比例已符合监管要求。未来,珠江人寿将进一步加强投资比例管理工作。

虽然三家被银保监会点名的险企均表示险资运用比例不当与统计口径差异有关,但不难看出,监管机构对险企险资方面的管控开始趋于严格。

近日,银保监会还向业内保险机构下发了《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保险资金运用领域存在问题的通报》,例举保险公司及机构在险资运用方面存在的各类问题,以督促业内自查自改。并且,银保监会表示,下一步将继续保持对保险资金运用从严监管态势,持续整治市场乱象,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记者 程宇楠)